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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aleske

Kaleske 法律与商业政策

配送与交付政策

实体商品库存、配送、自提、签收、退货和履约状态规则。

生效日期:
2026年7月22日
版本:
2026-07-22-v1

1. 适用范围与责任方

本政策仅适用于实体商品及明确显示 PHYSICAL_DELIVERY 或 STORE_PICKUP 的订单。结账会标明法律卖方、供应商和履约方。数字访问、票券、预订和服务应遵循各自履约说明。

2. 地址、收件人与地区

客户须提供完整且受支持的配送地址、收件人姓名和可接通电话。可用地区和方式会在下单前显示。我们不承诺送达未披露地区;不受支持或错误地址可能需要在发货前更正、取消或协商额外费用。

3. 费用与预计时间

配送费和预计周期如可提供,会在接受前显示并随订单保存。除非明确说明,预计时间不构成保证。只有完成所需付款或确认后才安排发货;天气、海关、通行限制、承运中断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会在获知时通知。

4. 库存与运输状态

创建订单时以原子方式预留有限库存,以降低超卖风险。付款本身不代表已发货或已送达。履约单独以 PENDING、PROCESSING、SHIPPED、READY_FOR_PICKUP、DELIVERED 或相应失败/取消状态跟踪;可用的物流或自提说明会发送至所记录的联系方式。

5. 配送与门店自提

可能要求收件人确认身份、商品状况和收货。因无人接收、地址无法进入或资料错误导致的失败配送,可能按保存政策产生再次配送或退回费用。门店自提须提供订单凭证并在指定期限内领取;未领取商品不会自动视为已退款。

6. 损坏、错发或缺失商品

请及时检查包裹。在所示期限内,将明显损坏、内容缺失或错发商品连同订单号、照片和包装证据发送至 [email protected]。责任卖方或供应商可安排检查、更换、维修、退货或退款。若确认错误或损坏由其造成,责任方承担退运费;否则适用保存政策。

7. 退货资格与商品状况

改变主意的退货仅在项目政策和强制法律允许、且满足期限及状况要求时适用。除合理检查所必需外,商品应未使用并保留原部件、配件和包装。定制、易腐、卫生敏感、已激活或已消费商品可在合法且披露时排除。退款计算和时间按保存的取消政策执行。